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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der: all quotes here are fiddled, probably.)

看東西的神態


古人固然很聰明,把眼睛看東西的神態之不同,分成很多名目,如觀、察、視、見、瞟、督、顧、眺、審、矚、睨、苗、瀏、覽、閱......

文章摻水法 by 司馬中原
http://www.zanmen.com/ourforum/messages/55141.html

個人理財教育


有趣.

(1)委縮中的中學商科. (2)通識科使中學「科科自危」, 因此人人爭有份. (3)問卷調查怪現象, 以甲的意見測量乙的能力. (4)常識學科化, CF 科柯論產子.

教界促理財納入通識科
六成半教師發現學生遇財困

2005-02-14

【明報專訊】一項訪問了逾150名中學輔導或商科教師的調查顯示,逾六成老師發現學生有財困問題﹔七成半認為學生缺乏理財技巧,需要改善﹔九成認為政府對個人理財教育的支持不足。有任教商科的教師表示,教統局宜制定教材,讓教師盡早向學生教授理財知識,免學生畢業時成為「負資產」。

九成教師指理財教育不足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分校)及香港商業教育學會於去年11至12月,向全港495間中學的輔導或商科教師發出問卷,成功收回157份。調查顯示,65%教師發現學生有財困問題﹔74%指學校過往1年並無舉辦過任何學習個人財務管理的活動﹔90%認為政府對個人理財教育的支持並不足夠及很不足夠。

商科教師倡設網站教授
天主教母佑會蕭明中學企業概論科主任尤惠萍表示,現時中學生最普遍的財困問題是入不敷支﹕「青少年大都受不了物質誘惑,開支極為多元化,手機僅用了1年便要更換新款式,閒時又愛唱卡拉OK。其實,這些使費全都可以減少。」

她表示,教統局曾於2003年資助職訓局30萬元,於網上設立理財課程供教師學習。「我認為政府已踏出了第一步,但並不足夠。應為同時學生設立網頁,讓學生可自行上網學習理財知識。」尤惠萍認為,即使是商科教師也未必懂得向學生傳授理財知識,故教統局宜制定一套較系統化的教材,讓教師有更清晰的指引教導學生。

盼教統局製系統教材
香港商業教育學會會長兼保良局朱敬文中學副校長黎紹基說﹕「青少年不善理財,將來難以在社會做事,故學生要懂得收入和開支的平衡。」他建議把理財知識列入新高中課程的通識教育科,「理財除了是生活技能,亦可培養學生的自律精神,是道德教育的一部分,人人都要學」。

他指出,教統局提出的新高中學制,商科、會計及財務等學科都只是選修科,教統局應把理財知識列入必修的通識科,向所有高中生灌輸。

http://hk.news.yahoo.com/050213/12/19e3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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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與香港研究


中大所謂國際化,實質為強制各學系用英語上主修課,引起不少不滿。梁文道撰文談到「說英文的中文大學」:

由於華文世界的學術規範和制度不夠嚴整,沒有足夠的刊物出版社名列A等,本地社科學者在近年的大學改革之中,為了爭取研究的出版機會,已經逐漸放棄香港研究,轉向國際學術界更加關注的其他領域。這種情的吊詭之處,是我們以公帑聘用的學者,愈來愈有國際資格,但他們距離我們卻愈來愈遠。


其實梁文道指出的問題,早已廣為人知。科大衛就曾在2003年一個香港問題的研討會上提出過:

Hong Kong's universities are staffed by young and energetic scholars. If they do not make an impact in the study of China, or even Hong Kong, that is because they are hindered by mistaken policies. The community which demands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puts pressure on them to publish in English and in the West. At one extreme, this means that the government here sponsors research which has to be published to the satisfaction of an American readership, who for the most part is not interested in Hong Kong. At best, it means that many write about their own history and culture in their second and less fluent language. This is one area where worrying about what the rest of the world thinks of you has done decided harm to Hong Kong's creativity and image. Academic accessment which puts a premium on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substitutes imitation for a genuine quest for knowledge and that is detrimental to people who want to strike out on their own.


可惜!

讀《申報》華民政務司報道


摘要:(1)英國佔領香港初年,香港政府為了安撫島上中國居民,曾聲明某種程度的「華洋分治」。(2)可是經過二三十年的發展,大量的華人湧入香港,所謂「華人」社會不但變得龐大而複雜。(3)香港政府漸漸不得不加強其管治角色,利用各種方式收緊「華人」社會的自治空間,把「華人」吸納成為「香港制度」下的一個「功能組別」。(4)結果,「華洋分治」的觀念,在政府不敢公然違背但試圖擺脫的努力中,漸漸變質。


筆者讀到《申報》一則有關1870年代香港政府華民政務司的報導。該報導的內容對瞭解十九世紀香港政府管治的情況提供了有價值的線索。謹把原文抄錄如下:

港督堅大人深慮我華人或有抑屈之事,下情難達,特於月之十九日命輔政司出示曉諭,凡我華民,有事均赴華民政務司署稟,自必由該司轉達督憲也,並刊其示於後:

「輔政使司柯,為奉憲曉諭事:照得政務司一官,特為安撫華民所設,凡華民有冤屈稟訴,無不聽納代呈督憲也。現督憲堅大人深慮華民中多有錯會,以為有事不能直稟該司,故特出示曉諭,俾眾咸知。茲督憲極欲華民有事即由政務司轉呈督憲,為民苦衷,各宜週知。特示。

一千八百七十六年正月初八日,乙亥年十二月十二日示。」


華民政務司(Registar-General)早在1840年代設立,號稱「華人保護者」,所有華人組織都受他管轄。然而三十年後,政府竟然出告示提醒「華人」此官職的存在。姑勿論此告示的目體動機如何,從這則報導可見:一、當時社會意識中,有一個稱為「華人」的群體。二、華人以有別於「一般香港人」的制度管治,目的是安撫。三、政府正試圖對華人加強其管治角色。

1. 「華洋分治」緣於安撫

以特別制度管治,作為安撫香港華人的手段,起源極早。1841年英軍佔領香港島不久,義律和佰麥聯名發出的公告,向香港原居民保證:

至爾居民向來所有田畝房舍產業傢俬,概必如舊,斷不輕動。凡有禮儀所關鄉約律例,率准仍舊,亦無絲毫更改之議。且未奉國主另降諭旨之先,擬應照《大清律例》規矩主治居民,除不得拷訊研鞫外,其餘稍無所改。凡有長老治理鄉里者,仍聽如舊。


義律公告有約法的意味。這裡有兩點值得注意,義律公告向香港原居民聲明:一、香港政府承認中國法律和地方慣例對華人繼續適用。二、香港政府承認了原有的地方勢力和華人社會的權力結構。

這個以分治作為安撫的政策,在開埠初期得到延續。璞鼎查在1943年致英國外相的報告中說,他也同意:

香港華人應由他們自己的法律管轄,中國官員將此目的駐居九龍。


事實上,華人原居民出於對英國人的恐懼,十分樂於分治。香港政府在香港開埠初期,財政和人手十分短缺,一方面要從零開始建設這個對華貿易據點,一方面要應付勢力龐大的英商和軍方的要求,已經使香港政府的非常吃力。只要華人居民不添麻煩,香港政府也樂於讓他們作官方規管下某程度的自治。

2. 華人社會的發展對「華洋分治」實施的衝擊

香港不斷發展,吸引了大批華人流入。下表列出香港開埠初期華人人口變化:

年份 人口
-------------------------
1841 5,450
1850 21,759
1860 63,882
1871 91,735
1881 121,701
-------------------------


從下表列出香港華人組織的重要事件:

文武廟成立 1847 由盧亞貴等人主持
南北行商會成立 1868 中國行商組織
東華三院成立 1872 由華商主持
保良局成立 1878 總理多由東華總理兼任


香港1881年的5000多人增加到1884年的13000多人。這些人大多是工匠、苦力、僕婢等低下階層。借政府「華洋分治」的政策,他們之間迅速發展起中國社會的庇護式組織。其後,由於香港日漸穩定,加上太平天國之亂,不少階層較高的華人也移入香港。經過二十年左右,華商抬頭,漸漸取代原有黑社會式的頭目人物,成為「有頭有面」(respectable)的華人領袖。

華人社會的迅速膨脹,也日益出現具規模,具某部分政府功能,甚至擁有武裝的華人組織。為免華人社會過度獨立發展,超出政府的有效控制,香港政府需要日漸加強其對華人管治的角色。在這二三十年之間,香港政府為了應付義律公告承諾的限制,因此一方面推行官方規劃下的「原有」社會控制制度,例如地保制度。另一方面加強對華人組織的規管。

注意,文首的華民政務司告示(1876)正正在這一連串華人組織成立期間發出。這則報導是否廣為人知,告示內容是切實執行難以估計。但香港政府要加強其對華人管治角色的信息則很明確。

3. 吸納到準單一制度下的「華洋分治」

經過二三十年的英式教育,少數如何啟、伍廷芳等受英式教育的「中產階級」人士漸漸出現。這些人是否應算入中國法律適用下的「華人」成為問題,使原來「華人」的定義出現模糊地帶。

不可忽視的是,當時左右香港發展的重要力量是英國政府,香港政府需要理由去爭取狹小的自主空間。華人的治理是很好的理由。1868年英國領事應清廷的要求,意圖淮許清政府在香港設立領事,香港政府就以代表「華人」利益的口吻回覆英國外交部,反對這個提議。

加強對華人管治角色的最好方法,就是從根本上把外於「香港社會」的「華人社會」,吸納過來,在行政上成為官方說法中的「香港社會」的一部分。1880年香港政府委任「華人」代表伍廷芳進入立法局,變相地就把「華人」變成一個立法局的一個「功能組別」。

至此,,雖然就法律上而言,法院直到二次大戰前仍多次確認義律公告的承諾是有效的。但是,如果香港行政上還有「華洋分治」這回事的話,那只是「華人」作為一個「功能組別」,而不是「應照《大清律例》規矩主治」、有別於一般「香港人」的「華人」了。

4. 結 論

香港政府不斷試圖擺脫義律公告中「華洋分治」的約束。一方面政府希望能加強其對華人的管治,而不公然違背承諾,另一方面華人社會隨時代也大大變化,結果,「華洋分治」的觀念漸漸變質。

當然,義律公告引來「應照《大清律例》規矩主治」的餘波沒有到此為止,娶妾,妹仔等問題後來還要引起好一段的爭論。至於,租借新界後所發生的問題,那是另外一個故事。



閱讀資料:
*GB Endacott. A History of Hong Kong. (London: OUP, 1964). pp 25-50.
*Chan Wai Kwan. The Making of Hong Kong. (New York: OUP Clarendon, 1991). pp 63-103.

參考資料:
*David Faure, ed. Society: A Documentary Histor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KUP, 1997)
*David Faure, ed. Hong Kong: A Reader in Social History. (Hong Kong: OUP, 2003)
*Christopher Munn. Anglo-China: Chinese People and British Rule In Hong Kong, 1841-1880. (Curzon Press, 2001)
*馬金科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下冊)》(香港:三聯,1998)
*蘇亦工〈香港殖民地時期二元化法制之確立〉,刊於《廿一世紀》,第六十期 (2000.08),頁69-81。



本文原為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2004/05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課程,香港的社會結構與社會流動(HIS5507C)的導修報告。略經修改。


* * *

跋:
如今讀來, 不過戲論耳.

青春


愛, 自由, 溫情: 能夠好好感受這些, 那就是青春. ---矢島正雄《人生交叉點》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Robert Fr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