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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der: all quotes here are fiddled, probably.)

周作人徒然草抄


周作人選譯吉田兼好徒然草十四段
1925年4月語絲

一、憂患(原第五段)

有遭逢憂患感到悲傷的人,不必突然發心剃髮出家,還不如若存若亡的閉著門別無期待地度日更為適宜。顯基中納言曾云,願得無罪而賞謫居之月,其言至有味。


二、長生(原第七段)

倘仇野之露沒有消時,鳥部山之煙也無起時,人生能夠常住不滅,恐世間將更無趣味。人世無常,倒正是很妙的事罷。

遍觀有生,唯人最長生。蜉蝣及夕而死,夏蟬不知春秋。倘若優遊度日,則一歲的光陰也就很是長閑了。如不知厭足,雖過千年亦不過一夜的夢罷。在不能常住的世間活到老醜,有什麼意思?語云壽則多辱,即使長命,在四十以內死了最為得體。過了這個年紀便將忘記自己的老醜,想在人群中胡混,到了暮年還溺愛子孫,希冀長壽得見他們的繁榮,執著人生,私欲益深,人情物理都不復了解,至可歎息。


三、中年(原第百一十三段)

年過四十而猶未能忘情於女色的人,若只蘊藏胸中,亦非得已,但或形諸言詞,戲談男女隱密以及人家閨閫,則與年歲不相應,至不雅觀。大抵難看難聽的事有這幾種:老人混在青年中間,妄說趣話;卑賤人說世間權貴和自己如何要好;窮人好酒宴,鋪張宴客。


四、女色(原第八段)

惑亂世人之心者莫過於色欲。人心真是愚物。色香原是假的,但衣服如經過熏香,雖明知其故,而一聞妙香,必會心動。相傳久米仙人見浣女脛白,失其神通,實在女人的手足肌膚豔美肥澤,與別的顏色不同,這也是至有道理的話。

(案《元亨釋書》卷十八云,久米仙人者和州上郡人,入深山學仙方,食松葉,服薜荔。一日騰空飛過古里,會婦人以足踏浣衣,其脛甚白,忽生染心,即時墜落。)


五、訶欲

女人豐美的頭髮特別容易引人注意。人品性質,只聽說話的樣子,就是隔著障壁也可以知道。有時單是尋常起居動作,亦足以迷亂人心。即使女已心許,卻總還不能安睡,毫不顧惜自己,能受不可忍的苦辛,這都是為戀愛的緣故。愛著之道根深源遠。六塵之樂雖多皆可厭離,其中唯有色欲難以抑止,老幼智愚莫不如是。故諺曰,以女人髮作繩能繫大象;以女人屐作笛能招秋鹿。所當自戒,應恐懼謹慎者,即此惑溺也。

(案《大威德陀羅尼經》云,乃至以女人髮作綱維,香象能繫,況丈夫輩。吹笛引鹿係日本傳說。)


六、好色(原第三段)

男子雖多才藝而不知好色,至為寂寞,殆知玉卮之無當也。濡染霜露,彷徨道塗,父母之訓誡,世人之譏評,悉不暇聽聞,儘自胡思亂想,然而終於仍多獨宿,夜不成寐,如此生涯,至有風趣。但亦非一味遊蕩,須不為女子所輕,斯乃為佳耳。


七、獨居

妻子為物蓋非男子所應有者。聽人說是永久獨居,最為愉快。偶聞人言某已入贅,或某娶某女,已同棲了,令人對於男子生卑下想。如娶尋常女子,人將輕蔑曰,「這樣的女子也好,所以便配合了。」如女稍佳,又曰,「男子一定非常珍重,當作菩薩供養罷了!」若真是美人,人言亦愈有因。且管理家務的女子至可惋惜,有了兒童,提攜愛撫尤為煩苦。男子死後,留女子剪髮為尼,漸即老醜,是即在死後尚極不愉快也。無論如何女人,朝夕相對,恐亦將厭足疏遠,在女子亦當感到冷淡。不如分居,男子時往聚會,雖歷時久遠,交情可以永續。偶爾往訪,輒復留連,亦殊有情趣。

(案這所說的辦法與近來藹理斯夫人所主張的「半分離的結婚」semi-detached marriage相似,不過更是浪漫的罷了。《徒然草》第二百四十段中反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結合的夫婦,他說「不知他們第一句是說什麼話?」,這真是大家都想問的一件事。他以為只有情人團聚,「互說往昔相思的苦辛,約會的艱難,這才有不盡的情話。」此節更反對結婚,老法師的波希米人性質益發現無遺了。)


八、飲酒(原第百七十五段)

在現世間飲酒則多過失,喪財,招病。雖云酒為百藥之長,百病皆從酒生;雖云酒可忘憂,醉人往往想起過去憂患至於痛哭。又在來世喪失智慧,破壞善根,有如火燒,增惡破戒,當墜地獄。佛說,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

酒雖如是可厭,但亦有難捨之時。月夜、雪朝、花下,從容談笑,偶飲數杯,能增情趣。獨坐無聊,友朋忽來,便設小酌,至為愉快。……冬日在小室中,支爐煮菜,與好友相對飲酒,舉杯無算,亦快事也。


九、自然之美(原第廿一段)

無論何時,望見明月便令人意快。或云,無物比月更美。又一人與之爭曰,露更有味。其事殊有趣。其實隨時隨地無有一物不美妙也。

花月無論矣,即風亦足動人。沖岩激石,清溪之流水,其景色亦至佳美。曾見詩云:「沅湘月夜東流去,不為愁人住少時」,覺得很有興味。嵇康曾云,「遊山澤,觀魚鳥,心甚樂之。」在遠離人居水草清佳之地,獨自逍遙,可謂最大之悅樂。


十、秋月(原第二百一十二段)

秋月特佳。或云,月總是如此,不能辨別,殊乏雅趣。


十一、讀書(原第十三段)

獨坐燈下,披卷誦讀,與古為友,是最上的慰安。其書則《文選》之妙文,《白氏文集》,《老子》之書,《南華》之篇,以及此土學者所作,在古文學中多有妙品。


十二、法顯的故事(原第八十四段)

或聞法顯三藏往天竺,見故鄉之扇而悲,又臥病思得漢食,曰如此高人,奈何示弱於異國。弘融僧都卻稱歎曰,真是多情的和尚。此言殊無法師氣,一何蘊藉乃爾。


十三、愛生物(原第百廿一段)

家畜中有牛馬,加以羈絆,雖亦可憫,唯係日用必需之物,亦屬無可如何。狗能防守,視人為勝,也不可缺,但他家多畜此物,偶不畜養別無妨礙。此外鳥獸皆屬無用之物。禁走獸於檻中,加以鎖繫,剪飛禽之羽翼,閉諸樊籠,使其懷念天雲,眷念山野,憂悶悵望,無時或已。設身處地,不能忍受,有情之人豈忍以此為樂乎?虐待生物,用以娛目,此桀紂之心耳。王子猷愛鳥,但觀林中飛鳴之鳥以為逍遙之友伴,不捕而淩虐之也。珍禽奇獸不育於國,《尚書》亦云。


十四、人生大事(原第百廿三段)

為無益之事而費時日者,謂為愚人可,謂為謬人亦可。對於君國應為之事已多,其餘暇日無幾。人所不得不營求者,一食二衣三住居。人生大事不過此三者。不饑,不寒,不為風雨所侵,閒靜度日,即為安樂。但人皆不免有病,如為疾病所犯,其苦痛殊不易忍,故醫藥亦不可忽。三者之上,加藥成四。凡不能得此四事者為貧,四事無缺者為富,四事之外更有所營求者為貪。如四事節儉,無論何人當更無不足之慮也。


附譯後記:上邊十四篇中有九篇係去年舊稿,其餘均係新譯。原文雖係古文,我卻不想用古文去譯他,但終因此多少無意地夾進一點文言去——這個我也不復改去,因為要用純粹白話來譯也似乎是不大可能的。一九二五年三月六日譯校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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