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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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 最克已的校讀, 就成了校對, 純粹捉出排版的錯誤. 無「讀」可言. 一有讀, 就多少有點編輯的意味.
推敲, 得講究依憑的準則. 合情理的通則, 說得出, 又守得住, 不會雙重標準, 不會講一套做一套, 已經很難得.
如果把這種校讀看成是inverse problem, 要從成品推敲出作者本意, 哪裡是無心之失 (或者積非勝是), 哪裡是刻意為之. 那是萬萬做不全的事.
何況作者是人不是機器, 寫起文章來豈會一成不變. 規則定得越嚴, 守得越死, 校後有的地方難免有點奪情.
所以校讀這種舉動, 多少有點講究多將就讀者的意味. 否則為何不原汁原味, 就把手稿印出來就是. 再者, 明顯錯誤既然如此明顯, 又何必改.
沒有明確準則, 卻有高低手之別, 我想這種工夫可以稱為藝術.
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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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failo (14.05.09, 10:49
) sagt...
文章給校了,若干年後有人拿來引證:看,前人誰誰誰有這樣寫的。豈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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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 (14.05.09, 18:03
) sagt...
也可能是慶幸, 否則錯字連篇也說不定.
認真的出版社, 書出版前都經作者過目, 有疑問的地方也會跟作者商量. 所以看書要睇出版社. 尤其作者已故更是. 要緊的書, 還細要看校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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