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讀2
我猜想, 最克已的校讀, 就成了校對, 純粹捉出排版的錯誤. 無「讀」可言. 一有讀, 就多少有點編輯的意味.
推敲, 得講究依憑的準則. 合情理的通則, 說得出, 又守得住, 不會雙重標準, 不會講一套做一套, 已經很難得.
如果把這種校讀看成是inverse problem, 要從成品推敲出作者本意, 哪裡是無心之失 (或者積非勝是), 哪裡是刻意為之. 那是萬萬做不全的事.
何況作者是人不是機器, 寫起文章來豈會一成不變. 規則定得越嚴, 守得越死, 校後有的地方難免有點奪情.
所以校讀這種舉動, 多少有點講究多將就讀者的意味. 否則為何不原汁原味, 就把手稿印出來就是. 再者, 明顯錯誤既然如此明顯, 又何必改.
沒有明確準則, 卻有高低手之別, 我想這種工夫可以稱為藝術.
2 Comments:
:: kafailo (14.05.09, 10:49 ) sagt...
文章給校了,若干年後有人拿來引證:看,前人誰誰誰有這樣寫的。豈不冤枉?
:: sf (14.05.09, 18:03 ) sagt...
也可能是慶幸, 否則錯字連篇也說不定.
認真的出版社, 書出版前都經作者過目, 有疑問的地方也會跟作者商量. 所以看書要睇出版社. 尤其作者已故更是. 要緊的書, 還細要看校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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