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想非禮的女藝人
1/ 把題目改成最想"衣泣"的女藝人, 不知結果又會相差多遠?
2/ 早兩天還聽到一位媽媽跟兩個孩子辯論, 說的正是森美小儀這件事. 那位媽媽斬釘截鐵道主事者淺薄下流 (cheap), 自然惹來作為粉絲的小孩子 "據理力爭".
這個話題當然是OUT了. 但我其實很喜歡OUT OUT地的話題. 正如帕斯卡所說 (別管帕斯卡曾否如是說, 很可能是我屈了他, 懶查), 看畫有一個不遠不近的觀點, 太近見不到全局, 太遠看不清筆觸. OUT OUT地有OUT OUT地的好處. 最少可以自我催眠, 並非趨鶩潮流.
3/ 非禮是很含混的字眼, 認真 "可大可小". 最少有兩重意思, 一是性騷擾, 一是 "衣泣" (非-禮也). 第一重暗含強加諸身,對方不願意的意思. 題目之所以為婦女團體詬病, 正在於其欺侮女性之意. 否則你就是直說 "最想與她做愛的女藝人", 我猜那些婦女團體也不會多說一句. (至於如此一改, 會不會輪到道德團體發火, 那就難保.)
如果問題在強逼, 那麼如今上榜女星慶幸榜上有名, 彷彿不僅你情我願, 還沾沾自喜, 那又當如何設想?
4/ 如果我是執筆人, 主事者堅持非 "非禮" 不足以一鳴驚人, 說不定我會挖空心思, 替他多加一個字了事:
「非禮也」
當行本色固然鋒芒畢露, 然而離文棍的距離還剩多少?
5/ 再說下去, 就要牽涉世風日下/無傷大雅的大哉問. 我怕煩, 只好就此打著.
6/ 可是, 這種心態算不算是甘陽在政治哲人斯特勞斯一書所說, 淺薄的 liberal faith that forbids more profound and deeper questions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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