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
飲者留言:
『...它並不改變日記的私密本質...』
『我思疑, 私密沒有本質.』
I believe you either misread her, or intentionally misrepresented her.
She was talking about the PRIVATE NATURE of diaries, not the nature of privacy.
2/27/2008 2:25 AM
也可能我是 intentionally misread her.
不過話說回來, 私密是不是日記的本質? 我思疑不全是, 至少如果說是的話, 其所謂私密, 不是我們習以為常的那種私密.
在中國的傳統裡, 清代已經有許多日記流傳, 比如著名的越縵堂日記, 鷗堂日記, 畏齋日記. 許多日記, 作者寫的時候, 已經是打算/意識到有天會讓它在「朋友」之間流傳, 甚至會在日後出版.
歐洲的情況我不大知道. 不過我記得王爾德《不可兒戲》裡頭有段對話, 華認真問關多琳可不可以看她的日記, 關多琳就說不可以, 因為那日記所記的事情太私人, 所以是準備出版的. 這段似是而非的道理是諷刺, 換句話來正是變相反映了現實. 時人寫日記的時候未必打算讓人看, 但至少意識到日記是會流傳----司空見慣的事. 不流傳不是因為日記有甚麼本質, 而是因為作者不是名人, 沒有人有興趣.
日記看起來應該是私密的, 但所謂私密卻是這樣一種私密. 日記私密的意思, 或者所謂日記私密的本質, 並不是想像中那麼清楚.
順口講句, 有政府出現的場合, privacy 的意思比較清楚. 政府不應插手管的範圍/事情就是private. 事情一不是private, 就意味著政府可以插手來管了. 可別誤會, 我不是說private範圍的界線很清楚, 而是說private的意思很清楚: 不想政府插手的事情----凡不想政府插手的, 要講道理, 就把它說成private就是.
延伸
* 鄒振環, 日記文獻的分類與史料價值
7 Comments:
:: ah-yun (29.02.08, 03:59 ) sagt...
看完呢篇﹐頭痛。
:: Anonym (29.02.08, 14:37 ) sagt...
係ar係ar
先生教書
d學生一定怨聲載道
et
:: C.M. (01.03.08, 01:12 ) sagt...
SF:
You didn't intentionally misread her nor you didn't misread her.
You just ignore her.
我也認為,寫日記,無論中外,第一個目的,絕不是保護自己私密,反而似是為自己“揭祕”。日記,是一個讓自己釋放的渠道。
這... 或與作者有不同的看法。
ET: 就算唔係學生都一樣。(得罪得罪)
:: sf (02.03.08, 01:27 ) sagt...
我並沒有ignore她, 我只是沒有把最吸引我的地方寫出來, 反而把剛巧想到的小念頭記了下來.
:: C.M. (02.03.08, 11:46 ) sagt...
Oops, sorry, no offense for using the word "ignored". I was just thinking in the way as what you said - 最吸引的地方
:: Anonym (03.03.08, 23:49 ) sagt...
日記也是一種體裁,可以出版,沒錯。咱早年的指定讀物就是anne frank的日記。作者死了,不是名人的話,日記漸漸發黃化灰;若是重要人物,幾乎所有遺物都要進入歷史,變成人類文化遺產。活著的人,要出版日記,正規做法,由作者選定出版社,組稿修訂出版,有很多準備,那已經不是私密的日記了。寫的時候有沒有這個準備,差別可大。
普通人家的日記,就好好放著唄。問題是,以前放著的地方是自己家裡,現在是網上,沒有單純放著這回事,一按enter,等如出版。以前,出版日記的少年能有幾個?又怎能與網上的發行量相比?
我希望少年人有點私密的概念(與秘密不同),那是認識自我情感的深層部分,意識到有些部分不經碰,而網上那種流傳,對於一個活人來說,可以是很可怕的事。我憂心那些相對脆弱的少年人,不希望他們押上連自己都不確定能否承受的注。少年人,往往都是,他們所作的,他們都不曉得。
:: Blogger70th Floor (04.03.08, 20:02 ) sagt...
> 我並沒有ignore她, 我只是沒有把最吸引我的地方寫出來, 反而把剛巧想到的小念頭記了下來.
先生不僅善於借題
圓說工夫亦一流
好說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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