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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der: all quotes here are fiddled, probably.)

公民抗命, 癱瘓香港


戴耀廷: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
信報 2013年1月16日

梁振英應不會在《施政報告》中對2017年和2020年實現真普選有任何具體承諾。爭取落實真普選是不少港人幾十年來的盼 望,下一回政改討論已不能把這問題拖下去。不過,以現時形勢看,北京會讓香港有真普選的機會實在不大。那麼支持實現真普選的港人、泛民政黨和公民社會還有什麼可做?

過去的策略包括舉行大型遊行(如2003年七一大遊行)、變相公投(如上一回政改時的五區公投)、佔領政府總部配合絕食(如反國教科時的公民廣場),但面對政改,這些行動能有多大成效,實在成疑,因為北京不想香港有真普選的意願可能太強,而這些策略所產生的壓力可能還不足夠;因此,要爭取香港落實真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佔領中環。

行動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要能產生足夠的「殺傷力」,這行動要符合以下原則:

一、人數

參與人數必須超過一個關鍵數目,若人數太少,警方可輕易抬走示威者。只要人數超過關鍵數目,在香港,有一萬人以上應可以達到效果,警方除非出動催淚彈和防暴隊,否則不能驅散示威者。要迫使警方使用更大武力,就是把政府處理這次行動所要付出的政治代價增加。當然人數愈多,效果愈大。

二、意見領袖

參與行動的人要包括社會的意見領袖,尤其是一些過去不曾違法,或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前任官員、宗教領袖、學者等。他們的參與,顯示爭議已到關鍵時刻,連這些意見領袖也要被迫以公民抗命的方式表達立場,對整體社會可產生強大的感召力。最好的例子就是印度的甘地和美國的馬丁路德金領導的公民抗命運動。

三、非暴力

公民抗命的力量在於以違法、但非暴力方式去感召廣大群眾的正義感。一旦涉及暴力,將會大大削弱感召力。要產生最好的效果,組織者可以事前向全港表明,會在某一天某一刻進行佔領行動,並讓參與的人事前簽訂誓言書,明確表明不會使用暴力,只會和平佔領中環要道。

正式行動前,組織者可在進入中環的路口張貼清楚告示,讓駕駛者知道行動將要開始,不要把車輛駛入受影響的地區。示威者要在交通燈號轉為紅色和車輛都停了下來之後,才開始在各路口一起走到馬路中央,那就不會影響到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

四、持續

佔領行動必須持續,那才能產生和累積足夠的政治能量。換言之,就是把公民廣場搬到中環去。一旦佔領開始,支援者可把各種物資搬到中環要道,建立廣播中心,並盡快透過互聯網及其他媒體直接向全港市民廣播訴求和訊息。行動更可把快樂抗爭加進去,在街頭舉辦嘉年華會式的集會。這必會把整個行動吸引全世界的關注,把 施予對手的政治壓力加大。

五、承擔罪責

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對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

六、時機

佔領中環是大「殺傷力」武器,絕不可以隨便使用,必須到了最後時刻,也是到了港人追求真普選的夢想徹底幻滅時才可使用。時機把握不好,一方面不能召集足夠的力量參與,另一方面對其他人也不能產生出足夠的政治震撼力。

七、事先張揚

其實這大「殺傷力」武器並不需要真的使用,只要對手知道這大「殺傷力」武器存在,已可能產生作用。故此,大「殺傷力」武器不是秘密武器,反而要事先張揚,這也是為何在事前要參與者簽訂誓言書。一旦收集過萬人包括多位意見領袖的誓言書,組織者已開始實質部署行動,那就已可能給對手產生強大的政治壓力。

八、目標

我們必須明白,行動的最終目標是要在香港實現真普選,因此無論行動是否已付緒實行,一旦對手表明願意回到談判桌討論落實真普選的具體措施,那就要結束行動。若對手沒有依從承諾,行動可再次進行。



Chan Melody, 以法達義:公民抗命的炸彈——專訪戴耀廷
獨立媒體 2013-01-22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在《信報》,寫下《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一文,引起震撼。文中提到,香港真普選幾近無望,要再爭取,公民社會便要真正地佔領中環。戴耀廷提出,目標是「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他接著以平靜、規矩的數千字,洋洋灑灑寫下實淨堵路計劃書,內容除了大路的「人要夠多、非暴力」之外,更包括要「平時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前任官員、宗教領袖」都來參加,甚至活靈活現地想到要把「各種物資搬到中環要道,建立廣播中心」,最後更赫然有公民抗命重要一步:接受懲罰——「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

你去唔去?
投案,後果輕則留案底,重則坐監。筆者約戴耀廷吃早餐,問他,「咁你呢?如果有這樣的堵路集會,你去唔去?」戴耀廷顯然曾經深思此問題,卻又不是答得特別沈重,便如他平時文章四平八穩:「梗係要去。我叫得人咁做,當然自己都要去簽名做發起人」。

眾多有參與公共事務及涉獵公共法的法律學者當中,戴耀廷一直非常低調,論調向不激進。香港到底已經去到什麼狀態,連法律學者都要帶頭呼籲市民犯法抗命爭民主?「北京2017讓香港有真普選的機會不大,連公投也不會改變到,所以一定要公民抗命」,鬥人多,迫北京做抉擇。戴耀廷由頭到尾關心的,是憲政發展,「香港現在在憲政轉型的關口,我們的公民社會夠成熟,可以由下而上推動改變」。

「你手上無核彈,點同人講數」
戴耀廷指談判從來都是講實力,而我們退無可退:「你去同人講數,手上都無核彈,點講?」他指出,「現在我們唯一有的武器,叫做1/3否決權,但呢個武器只會自己毀滅自己,最終都係無乜用。因為你在立法會,一否決方案,咪無左囉!北京說,我給你普選,你自己唔要咋喎。」癱瘓中環喎講緊,咁激?「激進本身可能是策略。沒有激進民主那一翼,溫和民主這一邊,就無野可以同人傾」。而且,「香港而家有幾激啫?」「最激咪得長毛一個?佢做得最多咩事?司法覆核囉。」

「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法律學者比誰都明白犯法的後果,為什麼公然叫人犯法,而且更是要明刀明槍,事先張揚?戴耀廷說,「我不覺得這件事與我的法律學者身份有衝突」如果法律只是有法必依,一味死跟條例,「只是對法治低層次的睇法」,工具式、機械式。他的書(註一)就說到,「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有了守法的道德,法律的不公義才有機會被揭露出來,使法制能作出修正」,更高的這個層次,超越條文,叫做「以法達義」。戴耀廷逐字鏗鏘、意思清脆:「所以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從來推翻舊制,都是要犯法」法規本來就會維護當權者,「不推翻舊法,怎會有新的? 以違法的方式去建立新制,無可避免」。儘管他的話對法學生出身的筆者來說,晨早聽來頗為驚心動魄,戴耀廷卻深思熟慮,娓娓道起全盤計劃:「社會上有頭有面的人都要參與堵路,大家要公開、莊嚴地簽署同意書,協議這是一個和平的集會」。「如此一萬人堵路,會引起一連串問題:警察拉不拉人?律政司告唔告?裁判處判唔判?有個會計師被人拉左有案底,公會罰唔罰?」制度的問題就暴露出來了。而且他再三強調這個公民抗命核彈是「備而不用」:「你有得一萬人簽名同意堵路,北京都要諗下:現在不讓步,只會跑出更激烈的泛民。到時就連帶香港的商人也會投訴做不到生意,會影響到北京。」究竟即真係堵路,定係得個嘈字,其實唔(需要)堵路?「講得出真係預左做架」。

「半總統制」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戴耀廷一向低調,較少受訪。既沒同學張達明在電視上問答搶眼,也沒梁家傑余若薇一班大狀在報章專欄的談笑自若。香港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卻指「其實戴耀廷不知幾熟《基本法》」,皆因85年12月,由中方委任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立,戴耀廷當時就是大專屆的民選學界代表。委員會當時由現在的特首梁振英任秘書長,CY之友邵善波做副秘書長,因此戴耀廷大學生時代已與梁振英邵善波交過手,戴耀廷的政治參與,比很多人來得要早。

他對中國憲制發展的關心一直沒有冷下來。84年做港大法律學會的外務秘書,已組團帶同學回內地考察;85年是港大學生會的外務秘書,主責中國事務。這些年來在報章發表,不少都關於中國政制。近半年又寫了一批「半總統制」文章,指香港的政務司司長將來可以改由立法會向特首提名出任。這個由立法會自己揀的政務司司長,人仍歸特首管,個心有點兒屬於立法會,於是有什麼行政立法的爭拗,這位司長要做磨心自己拆掂佢。如此一來,有助改善特首無政黨支持、在立法會推法例老鼠拉龜、連建制派也來乘機抽水提款的現狀。 很多方案聽起來,在眼前的政治環境下,可能有人認為匪夷所思。

萬人堵路
一萬人堵路,開頭的時候也會有人覺得匪夷所思,是嗎?筆者設想如果萬人堵路,警方會怎辦?看來也會像拉葉寶琳、周諾恆般,只去拉有嗌咪、打頭陣的幾個人。一萬個群眾,也可能會像上次梁國雄干諾道一役,愈來愈少人,最後得長毛 「戰至最後一卒」,並被警察圍捕,無奈成為英雄。戴耀廷提出的藍圖,要實踐並不易。但筆者卻也無法否認,如反國教一役,整體都頗接近戴耀廷心中理想狀 態,很難一口說行不通。運動也許便是理論、想像和實踐的相互支持、相互角力。

本文一開始的問題:「如果要堵路,你自己去唔去?」其實是在訪問結束時問的。留案底喎,坐監喎。戴耀廷當年的同學,專心攻讀商法的袁國強已成為梁朝下的律政司司長,相信真要檢控起來也會毫不偏私。戴耀廷說來一貫穩穩陣陣:「代價都大架,但又唔係大到要你拋頭顱、灑熱血。要爭取民主,就要選擇。」

註一:見戴耀廷,《法治心——超越法律條文與制度的價值》,2010,頁57
*戴耀廷關於半總統制、憲政發展的理論及觀點,他全都有專書專文論述。此處篇幅短陋,多有錯失,希望大家拜讀原著了解。



非暴力公民抗命「佔領中環」

信報 2013年1月30日
戴耀廷 法治人

非暴力公民抗命「佔領中環」寫了〈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刊1月16日;以下簡稱「佔領中環」),想不到會引起那麼大的迴響。筆者是搞學術研究的,不是社會活動家,但我也是一名公民,與很多渴望民主憲政的人一樣,願意為此而付出努力;可能我對這個問題想得多一些,故此提出「公民抗命佔領中環」為實現民主憲政的策略。

提出這個建議後,希望公民社會中認同的人能由下而上地組織起來,具公信力和組織力的領袖也可帶領這個運動。而我看自己的角色就是參與其中、身為佔領中環的一人,也會按我的認識,就行動的理念和策略貢獻一點兒意見。

承擔罪責 感召他人

「佔領中環」一文從實際操作層面提出如何以公民抗命的非暴力行動,在香港的政治環境下推動落實真普選。本文將從較理念和策略性的方向探討公民抗命與民主憲政轉型的關係。

要把專制政權改變為民主憲政,若是依靠武力(因專制政權握有有組織的武力),公民社會無論怎樣組織起來也是難以匹敵的。就算民間的反對力量能組織起足夠的武裝力量,並成功推翻專制政權,過程中必然造成雙方死傷,也會播下仇恨的種子;到建立新的民主憲政體制,也會因由轉型時產生的仇恨難以化解,令社會的矛盾延續下去。因此,武力不可行、也不可取。
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行動去推動民主憲政,每個人所能產生的即時力量雖然可能不大,但當有相當數量的人集合起來,把各人的力量集結,卻有可能產生超乎比例的政治能量。

不過,公民抗命的重點並非要勝過專制政權的有組織武力,也勝不過。民主憲政轉型最大的障礙其實並非專制政權手上的有組織武力,而是專制政權統治下的人心。若在專制政權統治下的人甘於受專制統治,那是自己放棄自己的權利和尊嚴,沒有人能拯救他們;但當他們能醒覺過來,尤其是連政府內的中、下級官員也看到專制政權所帶來的不公義,那麼專制政權會由內向外轉型為憲政的體制。問題是,如何使人們能覺醒過來。

在公民抗命的非暴力行動中,一群追求公義的公民,透過集體違法,之後願為違法行為承擔罪責,突顯出行動所挑戰的法律或制度的不公義;當他們因挑戰不公義法律或制度而遭鎮壓、起訴甚至入罪,社會內的其他人、政府內的中、下級官員就有可能被迫決定是否繼續站在不公義的一面。當他們受到感召,那麼不公義的法律就可修改、不公義的制度可以瓦解,令新的、合乎公義的法律或制度有機會出現。

「佔領中環」的建議其實也是建基於對香港現實政治的評估而提出來的。整個行動是一場博弈,即建議能否成功,完全取決於所有人,包括香港人、公民社會的組織、泛民主派、建制派、特區政府內的上、中、下級官員、北京政府,在行動進行的各階段的互動反應。

每人心中 自有「中環」

首先是有多少人會響應參與這項行動,而在這階段實是未知之數。若沒有足夠人數參與,行動根本不能展開;即使勉強推行,政府使用低度的武力就可把集合起的群眾驅散,不用付出很大的政治代價,行動就會失敗告終。
其實,「佔領中環」的行動現已開始——在每個一直希望香港能實現民主憲政的人的心中。借用其他人的說法,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中環,現在的挑戰是,我們是否願意為香港的民主憲政付出代價,先去讓心中的中環被佔領;若連心中的中環都不能佔領,那就不用說要佔領真正的中環了。

其次,有多少港人和政府內的官員會受行動感召,也是未知之數,組織者也只可把這置於博弈之中。若他們不受感召,行動就會失敗。

跟着就是建制派、特區政府的回應。若是使用香港內部的武力驅散人群,所用的武力因參與的人數必須要比現在處理示威衝突時更高。武力程度愈高,愈會增加公民抗命的政治感召力,嚴重威脅特區政府的認受權威。但若不能處理因佔領中環行動而對社會秩序的影響,其管治權威又會給大幅削弱。特區政府將陷於兩難中,同樣要作出博弈的抉擇。

北京政府若要出動解放軍鎮壓,那有可能使1989年「天安門事件」在香港重現。那對「一國兩制」是嚴重的打擊,亦會嚴重影響北京政府在國際關係上的部署。不出兵的話,那就可能要在普選問題上作出妥協,不可再有保證由普選產生的立法會和行政長官受其操控。

即使讓香港有真普選,只要方案不會令建制力量完全沒有機會取勝,那麼妥協的損失比鎮壓應該較小。北京政府也要在艱難的政治博弈中作出抉擇。

很對不起,寫了「佔領中環」一文,令大家都不能再迴避香港民主憲政轉型的問題,謹此致歉。但我也是在博弈中,別無選擇。


譚蕙芸訪問戴耀廷:談堵路爭民主--準時回家重要還是普選重要?
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3年2月3日
文 譚蕙芸 / 編輯 梁詠璋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近日扔出一個深水炸彈,他在報章專欄提出,在現今政治環境下,要爭取真普選,最有殺傷力的武器是在關鍵時刻有一萬人集結中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

一個低調溫和的法律學者,提出以違法手段爭普選,本身已震撼。細讀他的相關文章,會發現他不是隨口噏,從法理到實際運作,他都有思考,更提出「為不公義而違法合乎法治」的爆破力觀點。有人形容,現今香港「吵吵鬧鬧」,怨氣冲天沒有出路的絕望氣氛裏,至少這篇文章讓港人瞥見了改變的契機和希望。

本身是基督徒的戴承認,自己「天真」而「理想化」,他奉勸港人,對香港心死或計劃移民前或許可以博一博,那一博不是跟港府或北京博,而是跟自己內心一博,考驗自己對民主的信念是否夠堅定。他強調,堵路精髓不在上街,而是在於挑戰每一個人的內心,特別是現在四分五裂的泛民,人人要撫心自問:「究竟我有幾想香港有民主?」

戴耀廷在法律學術界有一定地位,他提出的十六字法治定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被不少中學通識課程採納為教材。他早年在英國修畢法律碩士後回港從事法律教育,研究基本法、人權法、憲政轉型、法治和宗教政治等關係;亦曾任李柱銘助理、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中策組非全職顧問。戴經常參與遊行,但較低調,去年反國教集會晚晚到場,甚少上台或發言。


「你留案底,是你的medal(榮譽)」

法律圈中人形容,戴耀廷政見「溫和」,主張「又砌又傾」,部分激進派形容他「保守」,今次戴忽然建議「堵路爭普選」,還承諾他會參與其中,有法律圈子中人均表「意外」。

聽完大家的評語後戴淡然一笑:「佢哋平時無睇開我寫啲嘢啫。」戴形容,自己文章艱澀技術性,自嘲「無乜人睇」,但表示今次文章與過去多年研究一脈相承。其實,兩年前他在報章已寫過一次「萬人佔領中環」,刊出後零迴響。直至三周前,元旦示威後發生堵路風波,加上預計施政報告不會對雙普選有實質承諾,交稿期間逼近,他再寫一篇。今次一石激起千重浪,傳媒訪問邀約如雪飄至:「我完全無諗過咁大反應,以為好似之前咁,無人理睬。」。

筆者細讀戴方案,發現「表面激進,細節保守」,戴同意。尤其是他明文規定參加者要非暴力。他不贊成大家衝出馬路,最好行人燈轉綠,預先通知車輛改道才「佔領」。之後談判策略亦講求不能「勝者全取」,漠視建制派利益。戴更要求,行動完結後,參加者必須到差館自首。他形容:「自首是一種委身,保持行動政治感召力重要部分,加上你說有一萬人,若大部分人走晒,只留下幾個畀人拉,如何有一萬人的談判籌碼呢?」。

筆者好實際,問戴如何游說「牛頭角順嫂」辛辛苦苦供個仔讀書,他走去參加堵路,留案底怎辦?戴派定心丸指會先找律師義務替示威者上庭辯護,還有名人保薦信附送:「到時會有名人一齊被拘捕,假設有李柱銘咁,可以由佢發信,證明呢個小朋友被拉,因為他參加了香港民主運動,這小朋友絕對無用暴力。我們提供的信件,還可能會讓他入到牛津大學架,因為行動肯定會得到國際同情。」戴更笑說:「你留案底,是你的medal(榮譽)。」

「你人數要多,力量大到衝到個系統食唔到你,迫爆佢個系統」

戴指出,留案底未必影響前途,有法理基礎:歐洲人權法庭曾有案例,有人因宗教原因不服兵役被入罪,後來拿不到會計師牌,上訴到人權法庭得直,終獲重發會計師執照。戴說,因理念而犯法,任何團體懲罰這人,是團體的不義。但順嫂應該無錢為個仔打官司,戴笑說:「所以實惠一點,我們可以為參加者付上名人保薦信。」

近年不是沒有人堵路,但效果不大。戴認為,失敗在人數不夠多:「你人數要多,力量大到衝到個系統食唔到你,迫爆佢個系統」。他指,如果有一萬人,要動用大量警力封鎖和搬走示威者,之後去警局自首也會間接堵塞附近交通,再到法院,究竟能否承受萬人大控檢?如此設計一環扣一環,人不夠,就癱瘓不了社會秩序。

他更說,近日思考後,認為集結人數或要提升至三萬,還要增加集結地點。他舉例,一萬人先在中環,當警方出催淚彈,另一萬人就在尖沙嘴集合,到尖沙嘴出催淚彈,沙田就出現一萬人。他強調,不是野貓式快閃,個個都要簽了誓言書,並要事先向整個社會清楚公布,集結方案的次序和時機。

有心急人聽了戴建議,已提出今年七一來次「試演」,戴奉勸大家耐心「等待」,並預言今年七一肯定未到時辰,時機最快要明年。他強調,要保存這武器的威力,萬萬不能隨便使用,必須到了一個「關鍵時刻」,就是當政府拋出爛普選方案,港人極度絕望才可用,否則出來的人肯定不夠多,市民亦不會同情你。他又指,堵路一招不能用作「推倒梁振英」,因為議題迫切感不足,加上倒梁和爭普選有一點關鍵不同,後者是中央已經承諾的東西。

戴耀庭侃侃而談人肉城牆大戰催淚彈方案,香港警察神經會否被觸動?戴不肯披露有否被警方約見「喝茶」,但強調警方不是敵人:「你拉我,係執行職務,不是我敵人。我只希望你諗吓我行動背後咩原因,諗吓香港是否要真普選,我的目的便達成了。」他說,堵路成功關鍵除了參加者,社會不同階層亦要受感動,行動才會成功。

「與一哥對話」

筆者忽發奇想,想像一哥會如何跟戴耀廷辯論堵路方案,於是即興與戴在咖啡室上演一幕「與一哥對話」(筆者扮一哥):

假一哥:戴生,我哋要平衡示威者同一般市民嘅權利。

戴耀廷:這班人有權,別人又有權,所以限制示威者人權的看法,叫做「平衡觀」,不是國際標準。法院用的是「必須觀」,即係要在必須時才能限制我的人權。警隊明白咩叫人權法治咩?你們用緊的法治理解是很低層次,我要同一哥你教一堂書,講解咩叫人權法治。

假一哥:追求民主係個別人士訴求,影響大眾市民就唔啱。

戴耀廷:我也在博弈,或者市民支持我呢。

假一哥:我哋要維持社會秩序。

戴耀廷:法治唔只係秩序,法治必須要達至公義。若我相信普選能帶來公義,我願意付出代價,即係犯法。我會自首,你不能不讓我自首嘛,一哥,自首有罪咩?

假一哥:你係咪玩嘢呀戴生?

戴耀廷:係呀,而家我係「大緊你」呀,所有民主轉型都係博弈嚟架啦,你唔識咩?

假一哥:你好野蠻。

戴耀廷:我畀你拉仲算野蠻?我犯的法不過是非法集結加阻街,又不是殺人放火。

「這是一個『民主文化』建立過程。若泛民都沒有真正成熟的民主文化,爭取到民主也沒意思。」

從一哥我們談到堵路運動領袖人選。戴耀廷提出,運動需要一些「過去不曾違法,或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參與」,增加感召力,更舉例陳方安生、李柱銘、陳日君。但筆者反指,傳統泛民明星近年無法把泛民連結,五區公投後泛民更四分五裂,如何能凝聚萬人?

戴承認,泛民「大佬文化」、「山頭主義」在籌備堵路過程,是要克服的難題:「人民力量畀盡你都係集合到兩千人,兩千人是不成事,會畀人拉走晒。即係人力都要同其他人一齊合作才可以組織到一萬人。你一定要靠民主黨,你不能繼續鬧民主黨,否則人哋唔嚟集結,達不到目標,泛民要學習合作囉。」

戴補充,理想領袖應德高望重,有能力縮窄泛民分歧,又不能太有明星光環,以免參加者激情多於理性。他舉例,朱耀明牧師,或陳健民教授是理想人選。至於他自己,戴耀廷說,他缺乏社運經驗,加上想把時間先放在家庭、工作、教會,暫時採取被動:「我一定不是組織者,亦不會主動去物色領袖,若公民社會有領袖找我給意見,或有人組成籌備委員會希望我加入,則是可以。」

籌備堵路,成為泛民大和解契機,戴耀廷用心良苦:「這是一個『民主文化』建立過程。若泛民都沒有真正成熟的民主文化,爭取到民主也沒意思。如果因為『大佬文化』搞不成(堵路),也證實了香港人未準備好普選啦?」同樣道理,堵路引起交通擠塞,每個港人都要自問,是否願意付出此代價,關鍵是港人有幾渴望民主:「如果所有人都覺得準時返屋企緊要過普選,就算啦。」

戴耀廷說話不徐不疾,笑笑口,「激進」的東西在他口中,會被其書生氣質柔化。他提出堵路,談到催淚彈防暴隊,語氣也是溫和的。戴的同業,悄悄為他抹一把汗,擔心他近日言論會影響仕途,他卻舉重若輕,談笑自若:「呢個行動不是戴耀廷行動,戴耀廷自己做不了,要一萬人才做到,是屬於大家的行動」。談到行動一旦失敗,他也不咬牙切齒,只聳聳肩:「我問心無愧,或者大家諗吓去第二度囉(移民),我咪返大學做研究囉。」

「神呀你要我去(堵路),就庇蔭我啦!」

我城那種怨氣和無力感,似乎沒有傳染戴耀廷。訪問戴兩小時,看到他談民主夢,雙目炯炯有神。談話裏,他不介意用基督教用詞,說希望參加堵路者如決志「委身」信主般慎重,還希望運動有「感召力」,更用「傳道」形容四出跟人討論堵路計劃的感受。筆者覺得,不少人看完戴的文章深受觸動,那道氣場穿透文字感染讀者,不能不歸功於戴背後的宗教力量。戴認同筆者觀察,更形容堵路計劃的核心,正是心靈的重整多於肉身的上街:「我老婆成日罵我太理想化。我是天真,或者說有野心,想建立一個民主憲政文化。一種在現代社會失落了的精神,就是整個社會能夠互信,一同尋找『共同美善』,一種心靈上的,超越個別宗教的價值。」

訪問接近尾聲,戴頗有信心說,堵路若按其列出條件實行,「贏的機會好大」。他解釋,是對北京、特區政府、香港警察和香港市民的博弈形勢推算,估計對方鎮壓可能性低:「佢承諾你普選,已經預咗你一人一票,你只要求佢放提名(門檻),只要你在討論方案時,畀佢(建制派)有機會羸。佢會諗,若你去癱瘓中環,政治代價好大喎,值唔值得博先?」戴不忘補充,更理想情况是,未走近中環,已可以拿着一萬份誓言書夠牙力脅迫對方開展談判。

有人話,對一個失常的政權,你怎跟他談理性談博弈?戴仍樂觀:「至少香港的管治相對理性,我們要求(開放提名門檻),達到普選國際最低標準而己,沒有直接影響(中共)權威。」戴笑說,換轉在內地,「堵路論」一出,已足以令他身陷囹圄,叫港人珍惜這片自由空間。

戴願意走上街頭,承擔堵路罪責。身為人父,對兒子的熱情,反而有點保留。兒子看了父親寫的「佔領中環」文章,有意參加,更向老豆查詢:「到時點上廁所?」令戴哭笑不得。他說,兒子只有十六歲,他不贊成未成年人士參與,因為要承擔法律責任。筆者提醒他,或許兩年後才需要佔領,屆時兒子已成年,或許可父子兵上陣。戴不無擔心地點頭,又說,現階段他壓力不算大,但對未知的將來,要憑禱告找力量:「神呀你要我去(堵路),就庇蔭我啦!」


譚蕙芸,前記者,現任大學講師,有教授「暴力與傳媒課程」,上周剛與同學討論傳媒如何呈現示威者和警察形象,並介紹公民抗命的理念。去年有參與反國教運動,見識了組織社運的難處。


戴耀廷,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自稱研究風格「較離經叛道」,喜歡把法律及其他學科如政治宗教結合研究,網上博客名為「法界三文治」,解構法治政治管治的三角關係。身為基督徒的戴重視工作和信仰的整合,採取「以神學為起點,以法律為工具」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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