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 comments | archives | links | create | song
(reminder: all quotes here are fiddled, probably.)

二二八事件大事記 (載錄)


一五一十部落, 悲情城市:二二八事件61周年祭:

bonnae:侯孝賢《悲情城市》這部電影上映的那一年,大陸人迎來了自己的《二二八》。

1947.02.27─繼去年12月7日基隆緝煙槍傷兒童;本日7:00PM,台北市太平町天馬茶房附近又發生緝煙血案。打傷女煙販林江邁,槍殺路人陳文溪。9:00PM,憤怒的民眾群集警察總局、憲兵隊,要求嚴辦兇手;部分民眾到台灣新生報要求報導凶案。

1947.02.28─中午,台北市民眾為緝煙事件遊行請願,長官公署卻槍擊民眾。

2:00PM,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會後向陳儀提出依法嚴辦兇手、組織調查委員會等6項要求。

3:00PM台北市戒嚴,武裝軍警巡邏市區,又開槍掃射,全台為之震動。

7:00PM參謀長柯遠芬、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長周延壽及國代謝娥向市民廣播。

下午,民眾聚集板橋車站,北上火車被阻。基隆市騷動,軍隊開槍鎮壓,並展開搜捕行動。

柯遠芬調高雄鳳山獨立團的1個營和基隆2個中隊開赴台北。

1947.03.01─晨,鳳山獨立團的一個營於新竹火車站受阻。

9:00AM,基隆宣佈戒嚴。

9:00AM,台中市召開市民大會(台灣共產黨領導人謝雪紅主持)成立「人民政府」。

10:00PM,台北市參議會假中山堂開緊急會議,邀國民參政員、國大代表、省參議員參加,決議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並提出5項請求。

中午,杜聰明對記者表示事件之遠因為政府貪污。

2:00PM,台北市民包圍鐵路管理委員會,警察開槍殺死18人,傷40多人。

5:00PM,陳儀第1次廣播,,于行政長官公署。

5:00PM,北門鐵路管理委員會前,鐵路警察大隊以機槍掃射,民眾死傷多人,情勢更為惡化。

8:00PM,陳儀宣佈台北地區自3月1日午後12點(即24:00)解除戒嚴,但禁止集會遊行。

軍憲主管張慕陶、柯遠芬、李翼中函請蔣渭川出面協助。

陳儀下令,調馬公要塞守備隊兩中隊開赴高雄,準備派往中部。

1947.03.02─「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改組為「228事件處理委員會」,並決議擴大組織,包括參議員、國大代表及商會、工會、學生、民眾、政治建設協會等之代表。

10:00AM,台中市戒嚴。

3:00PM,陳儀第2次廣播,宣佈4項處理要點:(1)參加此次事件人民,一律不追究。(2)被拘捕人民,准家族領回。(3)傷亡者,均予治療、撫卹。(4)處委會可加入各界代表,容納民意。

6:00PM起,基隆市解除戒嚴。

柯遠芬:陳儀已電中國請調整編21師的1個加強團、憲兵1營來台平亂。

桃園、新竹、員林、鬥南、嘉義各地都發生市民攻擊官舍、警局之衝突。

馬公要塞軍隊槍傷婦女紀淑。

1947.03.03─10:00AM,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開會,並派代表到公署,要求撤退市上巡邏車隊及哨兵。

下午處委會發表「急告本市同胞書」。

下午在台北市警察局召開臨時治安委員會,成立「忠義服務隊」維護台北市治安,以許德輝為隊長。

3:00PM,柯遠芬廣播,保證6:00PM前軍隊撤回軍營,「倘不履行,渠願負責自決」。

5:00PM,王添火丁廣播,指出政府沒有誠意。

員林組處委會,成立自衛隊。

鬥六成立自衛隊,以維持地方治安,保護外省同胞。

嘉義市成立嘉義32事件處理委員會,謝雪紅整編「治安隊」並組織人民大隊。市長孫志俊派兵進入市區,殺傷市民多人。

台南市參議會召開臨時會,成立臨時治安協助委員會,向市府提出:軍警不得任意開槍、改革台南市政……等7項要求。

自閩增援憲兵一營,抵達基隆。

警備總部秘密部署兵力,劃定台北、基隆為戒嚴區,新竹、台中為防衛區。蘇紹文為新竹區防衛司令,黃國書為台中區防衛司令。

1947.03.04─上午,處委會作出8項決議:「通知17縣市組織處理委員會,處理各地所發生之事件,並推派代表參加本會」、「向柯遠芬交涉,所有軍隊應歸兵營」……。

上午,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假中山堂召開大會,討論治安問題。

下午,處委會決議向商工銀行借款2千萬元,採購米糧。

嘉義市國府軍隊自山仔頂向市區炮轟,造成多人死傷。

高雄一中及各校學生組織自衛隊,集中保護外省人于高雄第一中學的倉庫。

蘇紹文擔任新竹防衛司令兼代縣長,桃園、新竹戒嚴。

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基隆分會」、「澎湖分會」、「台東分會」成立。

1947.03.05─上午,台灣省自治青年同盟成立大會,宣讀綱領:「一、建設高度自治,完成新中國模範省;二、迅速實施省長及縣市長民選……」。下午,「處委會」通過「組織大綱」以團結全省人民、處理228事件及改革台灣省政治為宗旨;發表「8項改革本省政治方案」;並決議赴南京陳情。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托美國駐台灣總領事代轉電文致國府「萬勿派兵來台」。蔣介石調派整編21師1團、憲兵1營開赴基隆。國府駐台情治單位紛紛密電中國,羅織台灣人罪狀──張慕陶:「叛國奪取政權」,中統局:「主張大台灣主義」、「企圖作台人治台或國際共管運動」。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南市分會」、「屏東分會」、「高雄市分會」、「宜蘭分會」、「花蓮分會」、「台南縣北門地區事變處理委員會」紛紛成立。

旅滬台民在上海召開記者會,發佈「228慘案告全國同胞書」。

1947.03.06─下午2點,「處委會」發表「告全國同胞書」;並選出17名常務委員(包括國民參政員、國大代表、台北市參議員、省參議員等),聲明:這次事件純屬要求政治改革,並非以外省人為目的。

高雄市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及塗光明、曾鳳鳴、林界等至壽山向要塞司令彭孟緝勸降,反放彭殺3人,扣彭清靠,放黃仲圖下山。

下午,彭孟緝令高雄要塞軍隊分3路向市區進擊,采無差別大掃射,造成民眾重大傷亡。

8:30PM,陳儀第3次廣播:將改組省政府、預定7月1日舉行縣市長民選。

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北市分會」、「板橋支會」成立。

蔣介石密電陳儀:「21師全師調台,同時駐閩的憲兵21團亦調2個營來台灣。」

陳儀呈蔣介石密函:「一般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顯系有計劃有組織的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運動」、「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不能容其存在」。

陳儀呈調查統計局報告:「有政治欲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本局於35年1月19日……本年2月15日,均有報告。」

1947.03.07─晨,彭孟緝下令攻擊高雄第一中學;槍殺3名請願代表。

上午,長官公署致函處委會可「逕報圈定縣市長」。

下午,「處委會」通過「32條處理大綱」,在會場秩序混亂下,又增列10條。

傍晚,處委會代表向陳儀提出42條,遭嚴厲拒絕。

6:30PM,王添火丁廣播處委會本日工作,最後說:「處委會的使命已經完了,……,希望全體省民繼續奮鬥。」

陳儀致電國府要求:「除派21師全部開來外,再加開一師,至少一旅」。

國民黨台灣省党部主委李翼中赴南京。

基隆處委會呼籲市民勿妄動。晚上發生軍民衝突。

台中市各國民學校恢復上課;「二七部隊」正式編成。

嘉義市民軍攻下紅毛碑軍械庫,軍隊撤往水上機場。湯守仁率鄒族支援民軍。

國府軍隊在嘉義崎仔頂殺害民眾6人,濫捕十餘名民眾。

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北縣分會」、「新竹縣分會」成立。

1947.03.08─7:00AM,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及憲兵第四團兩營兵力抵基隆港,2:00PM基隆要塞軍隊肅清街頭、密集射擊,10:00PM楊亮功等登岸。

10:00AM,陳文溪舉行葬禮,參加者數千人。

中午,張慕陶告處委會:「願以生命擔保中央決不調兵」。

處委會發佈:「提請陳長官採納施行之32條件……未及一一推敲……絕非省民公意。」

晚上10:00PM,長官公署發動總攻擊,台北地區槍聲大作。

政治建設協會發表「告同胞書」,反對處委會之政治改革要求。

1947.03.09─陳儀宣佈台北、基隆自6時起戒嚴。

國府軍隊第21師抵基隆隨即沿路掃射進入台北,整日槍聲不斷;民眾接連被捕殺。

軍隊血洗嘉義劉厝莊,13位民眾遇害。

中國台民楊肇嘉等人緊急奔赴南京請願。

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南縣分會」、「台南縣處委會北門地區支會」成立。

1947.03.10─10:00AM,陳儀第4次廣播。

陳儀下令解散「228處委會」及一切「非法團體」。

旅中國台民在南京召開「228慘案報告會」。

台灣警備司第131號公報:所有非法定團體均限3月10日取銷,並禁止集會遊行。

蔣介石發表台灣事件談話,指共產黨煽動為228事件的原因之一。

宜蘭地區郭章垣、蘇耀邦(宜農校長)、鄭進福等被殺。

1947.03.11─頒佈綏靖計劃,全面管制交通、電訊。

「旅滬臺胞赴台宣慰團」抵台。

國民政府發表派遣國防部長白崇禧至台灣處理228事件。

劉雨卿、楊亮功向台民廣播。

1947.03.12─「旅滬臺胞赴台宣慰團」被迫原機返回上海。

二七部隊撤至埔裏。

3:00PM,21師進入台中,殺學生總指揮顧尚太郎(醫生)。

國軍抵台南。

1947.03.13─查封報社,查扣焚毁書刊。

白崇禧推薦國防部史料局中將局長吳石接任台灣警備司令。

1947.03.14─警備總部下令解散「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

台北、基隆白晝解嚴。

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佈:至3月13日至,全省已告平定,即日開始肅奸工作,……進入綏進階段。

1947.03.15─台南開始白晝解嚴。

台中治安恢復常態,軍政發表聯合公告。

1947.03.16─二七部隊解散。

1947.03.17─國防部長白崇禧、蔣經國來台宣慰(善後)。白崇禧發表228事件處理原則。

白崇禧密電蔣介石:台灣兵力「已足用,二零五師可免調」。

陳儀電蔣介石,「對此次事變決意引咎辭職」推薦李良榮擔任警備司令,蔣經國或嚴家淦擔任台灣省政府主席。台北市的戒嚴令擴大在全省各地實施。

1947.03.18─國府軍隊分路掃蕩後,於台東會師,掌控全台。

1947.03.19─蔣經國返回南京。

1947.03.20─劃分全台為七個綏靖區:台北、基隆、新竹、中部、南部、東部、馬公。

警備總司令部封閉私立延平學院。

1947.03.21─配合綏靖計劃,實施清鄉。

公佈「公教人員因二.二八事件損失撫卹救濟辦法」,輕傷五千元、重傷五萬元、死亡二十萬元。

1947.03.22─國民黨三中全會通過將陳儀撤職查辦。

1947.03.24─實施連保連坐(警總公報144號),「如被保人有不法行為,保結人應受連坐處分。」、「在一百公尺內之人民,須受連坐處分,以包庇奸匪逮(歹)徒嚴究。」

1947.03.25─公佈「奸偽徹底肅清辦法」。

1947.03.26─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台灣省二二八事變臨時救卹員委會,主任委員週一鶚。

1947.03.27─陳儀以張慕陶(憲兵第四團)鎮壓228事件有功,記大功二次。

白崇禧向台灣民眾廣播。

1947.03.29─警總公佈「盲從附和或被迫參加暴動份子自新辦法」。

1947.04.01─禁止公務員、教員、學生穿著軍服。

白崇禧離台。

1947.04.11─楊亮功、何漢文乘台南輪返南京。

1947.04.17─實施戶口清查。

白崇禧簽呈懲戒柯遠芬,獎勵彭孟緝、史宏熹、史文桂等。

1947.04.18─警總又發佈「228事變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呈報國防部並 下令憲兵第四團加緊通緝歸案。

1947.04.20─規定參加事變者至明天截止自首。

1947.04.22─行政院會議決定撤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省政府,以前駐美大使魏道明為省政府主席。

1947.04.29─國民政府發佈台灣省政府委員、廳長、處長人選,全部21名,台灣人占12名。

1947.05.06─台灣省政府秘書長徐道鄰到任。

1947.05.10─警備總司令部改為警備司令部,彭孟緝任警備司令。

柯遠芬開始在台灣新生報發表《事變十日記》。

1947.05.11─陳儀離台(改任國民政府顧問,翌年6月擔任浙江省主席,1950年以「通匪」罪名槍決。)

1947.05.15─新任省主席魏道明抵台,撤廢行政長官公署。

1947.05.16─台灣省政府成立,發表重要措施:1.解除戒嚴令,2.完成清鄉工作,3.停止新聞、圖書、郵政檢查,4.各項交通管制一律廢除。

1948.02.27─228事件周年瞬屆,全台謠言紛起:「全省各地或某數地區,將於今年之2月28日再度發生暴動。」國民政府甚為緊張,加強查緝工作。台北「自本月20日起,即已實行不公開之戒嚴」……

0 Comments:

coComment


::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
 (留言請留名, 謝!)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