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木評馮象新譯摩西五經 (存錄)
《時代論壇》第一○二四期.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每週專論.
黃錫木, 一部非信徒翻譯的聖經--評馮象譯注《摩西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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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不能夠單單從學術自由或知識產權的角度來看的,亦有群體感情的主觀層面;但那又不完全是非理性,而是建基於(教會)歷史和群體的信仰生活裡的。然而,這是否說:譯經是教會的專利嗎?──或如馮先生問:『信仰是否有助於譯者的理解和表達呢?』……」(圖:德.Duck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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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象譯注《摩西五經》(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二○○六)
馮象先生(博士)的《摩西五經》(簡稱馮譯)是我近期閱讀的書中最有意思和有味道的中文創作──是的,翻譯也是創作,特別像馮先生這類文學翻譯。
聖經的譯本多的是,英譯本就有數十本在市面上通行,而中文譯本也有將近十部。這些譯本若不是聖經翻譯機構翻譯,就是信徒努力的成果。馮譯在多方面都是一部與眾不同的傑作。馮先生既非教內人士,亦非傳統訓練的聖經學者,但他具備西方的中古文學和語文極為出色的訓練,並個人在聖經研究上的嚴謹自學,慨歎:「中文舊譯舛誤太多,無文學地位,希望改變這不理想的狀況。」(頁ix)
馮譯的翻譯原則
馮譯的原則在序言清楚說明:「回到原文善本,重新理解迻譯;即在舊譯之外,為普通讀者(包括教友)和學界,提供一種基於現代學術成果的忠實暢達而便於學習研究的譯本。」(頁x)這倒沒有甚麼特別,很多譯本都以類似的話作招徠。最特別的還是對譯文的理想:「能夠立於母語文學之林……;和原文一樣,也要琅琅上口便於記誦而讓人感到親切,能使今日的讀者領會古人的精神乃至神的啟示不覺得文字隔閡。」(頁xiii)馮先生從功能性角度來看現代漢語,認為中文「善於吸收」的語言特性營造了文學翻譯工作的契機。馮譯的目標是大膽的:「要打破中文《聖經》同現代漢語文學的隔膜。……也可以說,二百年《聖經》中譯,第一次得了爭取文學地位的機緣。」(頁x)此譯本能否達到這理想要由歷史來判斷,但我相信,馮譯要較任何一部現存的中文譯本都更勝任。
篇幅有限,不能詳細分析馮譯之長短,試以一節經文為例來作討論。
「亞伯拉罕復娶一妻續弦,名香娘。(qeturah,後裔據西阿拉伯『香料之路』,故名。舊譯基土拉。此片斷至下文18節為聖祖故事收尾,情節不連貫。)」(創廿五:1;楷體為譯注)
比較《和合本》「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可見馮譯有別於傳統詞對詞的形式對等翻譯法,而是偏向功能傳意。馮譯用詞簡潔傳神,配合上古英武人物的故事,讀起來很有氣派,具「摩西史詩」的味道。
一般人認為功能傳意的譯本雖是淺白易明,但缺乏文學味道(如《現代中文譯本》),其實那只是錯覺。五十年代面世的J.B. Phillips的英文新約聖經譯本既是意譯又具文學味道的經典之作,就連大文豪路易斯(C.S. Lewis)和當今聖經翻譯鼻祖尤金.奈達(Eugene A. Nida)也大讚這譯本。六十年代的New English Bible和於九十年代的修訂本Revised English Bible都屬這類別。詞對詞直譯是比較容易的,淺白易明的功能傳意則困難得多,但要做到意譯又能「立於母語文學之林」,固然難度極高,但卻是文學翻譯的理想。我認為,馮先生的譯作算是名列其中了。
馮譯的譯注
馮譯並非只是譯本,更提供了豐富並且非常有價值的譯注;粗略估計,每頁平均有五至十行譯注。馮譯摻雜了三類注釋。像創世記廿五章1節的「qeturah,後裔據西阿拉伯『香料之路』,故名」這類資料就是翻譯注釋,旨在提供另譯、直譯或譯詞注解(另參創世記二章7節譯注「搏土('adamah)造人('adam),故名亞當('adam)」)。馮譯非常執著人名、地名的詞義與內文信息的搭配,所以更改了不少傳統《和合本》的譯名,例如「以東」譯作「紅哥」,「西珥」譯作「毛嶺」(但有些是不必要的,例如「便雅憫」作「本雅明」)。
校勘注釋提供抄本或古譯本等異文語句資料;創世記廿五章1節並沒有這類注釋。馮譯相當重視《七十士譯本》提供的語句(幾乎每頁都有《七十士譯本》的參照),可惜的是遺忘列舉死海古卷的抄本資料。例如出埃及記一章5節譯注「七十士本作:七十五……」。《七十士譯本》(即七十士本)與希伯來文抄本(或馬索拉文本)之間的差異,可能大部分僅是翻譯問題,惟有得到希伯來文抄本支持的語句才有助經文校勘的工作。在這處(以及其他地方),由於死海古卷中的4QExod-b抄本同樣載有「七十五」,一般學者認為,公元一世紀期間有多個希伯來文聖經版本流傳在猶太人群體裡(包括一個與後來面世的馬索拉文本相似的版本,以及以4QExod-b為代表的版本),而其中一份(如後者)與《七十士譯本》的底本相近。馮譯只列舉《七十士譯本》作為異文佐證而忽略死海古卷的聖經抄本,其實是貶低了這譯本在校勘上的價值。
另一類最能反映馮先生對經文的洞見的譯注則是研習注釋。這類注釋涉及的種類很多,有些更反映了譯者相當重視基督教傳統對希伯來聖經的解釋(創十八:3;利十九:18);馮先生企圖借用加拉太書三章6節來解釋創世記十五章6節文中的「(耶和華即認他的忠信為)義」,也許表明他還是比較鍾情基督宗教傳統罷。創世記廿五章1節譯注中的「此片斷至下文18節為聖祖故事收尾,情節不連貫」值得一提。甚麼是「情節不連貫」呢?對於五經的編修者或讀者?抑或對於馮先生呢?很明顯,馮譯深受傳統歷史批判式聖經研究影響(甚至有點兒照單全收呢),透過譯注提供的參照經文(例如創世記二章4節譯注「下接5:1。以下至3:24為淵源不同的另一創世片斷」),企圖呈現五經的來源片斷(也就是學術理論中的J、E、D、P部分),並揭示公元前五世紀末、四世紀初的編修者把片斷合併成一起的痕跡(參〈誰寫了摩西五經〉,頁xxii-xxiii)。依我看,馮先生在這方面的執著和努力實在吃力不討好。聖經翻譯的原素材是成典的聖經文本,而非成典過程中的片斷,更何況這些所謂片斷只不過反映個別學者的學術假設,根本完全沒有考古或抄本實據的證明。
聖經翻譯是教會的專利的嗎?
馮先生從文學、人類文化遺產來看聖經翻譯,認為他身為教外人也可以參與這方面的工作,不認為「《聖經》僅僅是基督教的經典」(附錄部分,頁388-389)。這立場多少也受到他的另一專業(知識產權與競爭資訊等法律業務)所影響,把聖經視為一種「公眾域」(public domain;這是筆者的用語)。馮先生的聖經觀其實十分普遍,國內很多知識分子亦有同感。
然而,仔細深思這問題,今天的聖經確實是從基督教會來的。新約聖經的面世和成典是最明顯不過的,即使是從猶太人聖經轉借過來的「舊約聖經」,亦與原來希伯來文聖經有別了,例如「次經」(在某些教派)的存在和書卷的排列方式,再加上,早期教會教父在解經過程中實質上是要把這原來是猶太教聖經(透過希臘文舊約聖經譯本)基督教化了。
「屬於」不能夠單單從學術自由或知識產權的角度來看的,亦有群體感情的主觀層面;但那又不完全是非理性,而是建基於(教會)歷史和群體的信仰生活裡的。然而,這是否說:譯經是教會的專利嗎?──或如馮先生問:「信仰是否有助於譯者的理解和表達呢?」
正因為基督教會都視聖經為己有的財產,一般聖經翻譯工作都只讓教內(還是相熟的宗派背景)人士參與,這無疑把翻譯工作困在死胡同裡。一位基督徒譯者的中文底子有多好,一來到翻譯聖經,始終脫離不開傳統《和合本》的表達框架,詞句表達亦缺乏創意和新鮮感;更何況有多少牧者和聖經學者真正談得上有好的國學底子呢。教外人既沒有傳統的意識或下意識的包袱,在翻譯上的發揮空間就大有作為了。此外,自聖經成典至今,聖經的閱讀處境從原來只是基督教會的讀物,變成一種公眾域的文學作品,這是可喜的現象。譯經工作可以成為教會和社會(特別是知識分子)的文化平台,讓更多人認識我們的信仰。
「譯經是教會的專利嗎?」這問題就留待讀者自行回答,但對於馮先生的問題「信仰是否有助於譯者的理解和表達呢?」,我相信他的譯注就是最好的答案了。無論是翻譯的準確性、學術的敏銳力、文學上的造詣,現存的中譯本沒有一部能及得上馮象先生的譯注。《國語和合本》於一九一九年面世,隨即成為學習當時白話文非常重要的素材;語文轉變了,《和合本》在這方面的價值顯得遜色。如今,馮先生的譯本可以填補這方面的缺乏,年青的一輩再可以閱讀聖經來學中文了。
(黃錫木博士,聖經學者,主要研究新約文學和語言(希臘文),以及聖經翻譯。中英文學術性編著書目和專文逾半百。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榮譽副研究員,現任聯合聖經公會(亞太區)翻譯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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