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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der: all quotes here are fiddled, probably.)

何以認定必然再當選?


RTHK辦了一個節目, 叫香港慎思,最近一集的題目是「市民應否支持改變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 (press release)

1. 這題目真奇怪, 為甚麼不寫「應否改變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或者更簡潔「應否改變現行的立法會補缺方法」?

問題不是行文是否簡潔, 更在背後的心態: 市民彷彿局外人, 頂多只是啦啦隊. 事情是對是錯不由你判斷, 你最多討論討論應否支持而已. 是否意味事情本身並無甚麼對不對, 不過人家做得咁辛苦咯, 係咪應該支持下?



2. 聽後, 議題可歸結為兩點:

(a) 議員辭職再選, 即曲線公投, 可以給政府很巨大很直接的政治壓力. 問: 我們應否保護政府, 免得它要承受這種級數的政治壓力?

或曰, 政府當然應該承受這種級數的政治壓力, 不過只應來自財閥, 來自中央, 來自中聯辦, 或挾中央之名以自重的有力人士 (政府的真正選民), 而不應來自市民大眾.



(b) 議員或政黨如果動輒玩野「玩補選」, 為甚麼他們一定能一再當選?

或曰, 有所謂「玩野不能防, 只能罰, 而且不是由政府來罰, 而應由選民以選票來懲罰」, 這種說法不通. 選民不成熟, 辭職再選是搞搞陣, 還是對政府夾硬來的當頭棒喝, 不應由市民以選票定奪, 而應一律立例杜絕.


建制中人的宣傳, 和聽眾的普遍憂慮, 大概即此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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