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抄襲的胡塗賬
無論吉蒂與死人頭, Andy Warhol的金寶湯還是香港輓歌, 都是影射. 這一點應該足夠清楚了吧.
法律禁止一件事, 那件事叫侵權. 做了某些行為就算侵權. 做了某些行為不算侵權.
算不算侵權, 由相關的法律和案例決定. 法律所做的其實是把本來只有核心意義卻沒有明確分界的概念, 勉強劃一條`清楚的'界線. 界線這一邊是侵權, 要賠錢. 界線那一邊不侵權, 不用賠錢.
比方講老年, 怎樣才算老年, 法律說, 某個歲數以後就叫老年, 某個歲數以前就不叫老年. 這是法律的用法, 不是平日的用法.
大家因應法律, 把界線兩邊分別起了個名, 不用賠錢的一邊叫`原創', 要賠錢的一邊叫`抄襲'. 於是大家馬上緊張起來, 拚命把東西劃進其中一邊, 於是, 這兩個字眼的用法開始變了, 出現各種稀奇古怪, 格格不入的硬套說法. (其實法律上這個字不過是個名而已, 正如老人/非老人, 跟平日的用法不同, 雖然有關係.)
我以為, 所謂原創/抄襲的胡塗賬就是這樣出來的.
延伸:
* 楊秉基好部落, 也看《達文西密碼》,只因這篇文章: 蒙娜麗莎死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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