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經文
箴30:18-19
太奧妙了!有三樣事情我不能明白——其實是四樣:蔚蔚藍天,鷹何以凌空翱翔;溜溜磐石,蛇何以蜿蜒其上;茫茫滄海,船何以確定方向——茫茫人海,兩個人何以會相愛。
(參現代中文譯本, 拙譯)
創2:4-7、18-24
上主造天地之初,大地茫茫,草木全無,因為上主還未曾降雨,也沒有人開荒耕耘。滋潤那大荒的,惟有地下湧出的水霧。上主便取地上的塵土造人,朝他鼻孔裡吹進生命之氣,亞當就有了靈魂,活了。上主說:亞當一個人孤零零的不好,我要為他造個般配的幫手。便取塵土造了飛禽走獸,帶到亞當面前,讓他命名;每一種動物都要由他口中得一個名字。可是亞當給飛禽走獸取完了名字,也沒見著一個般配的幫手。於是上主使亞當沉沉地睡去。乘他酣眠之際,抽下他一根肋骨,再把肉重新合上。就用這根從他身上取下的肋骨,上主造了一個女人,領到他的面前。亞當說:
終於找到了,我的
骨中骨,肉中肉!
她該叫作女人,
因為她出自男人。
這就是為甚麼人要離開自己父母去依戀妻子,與她結為一體。
(馮象譯本, 略改)
弗5:20-32
凡事必以吾主耶穌基督名義,致謝於上帝聖父;亦當以敬畏基督為懷,而彼此服從。妻之事夫,當如事主,蓋夫為妻之乾綱,亦如基督之為教會乾綱,而覆育全身也。是故,為妻者當順從其夫,一如教會之順從基督。為夫者當愛其妻,亦如基督之愛教會;基督為教會而致命,以聖道和水,洗之使潔,俾其成聖,為己造就光華燦爛之教會,既無瑕疵,又無縐容,惠中秀外,玉潔冰清。為夫者之愛其妻,亦當如此,直與己身無異。愛妻即愛己,人焉有自惡其骨肉者乎?必也養之、畜之、愛之、惜之,正如基督之於教會。蓋吾人皆厥身之肢體與骨肉也。經云:「是以人離父母以親其妻,二者如膠如漆,融為一體。」此中有極大之玄妙存焉。
(吳經熊譯本, 略修)
約壹3:16上
為了我們,基督忍將生命捨棄,
由此,我們認識了何謂愛——
(馮象譯本, 略改)
* * *
福音
約15:12-17
要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是我的命令。人間的愛,莫大於為朋友犧牲性命。你們恪守我的命令,就是吾友。我不再把你們當下人,因為下人不明白主人的行事。我把你們當朋友,把我父囑咐我的一切都告訴了你們。不,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命你們去結出不朽的碩果。你們以我的名義,無論向我父求甚麼,一定見賜。你們要相愛;這就是我給你們的命令。
(和合本, 略修)
1 Comments:
:: ah-yun (07.04.09, 07:33 ) sagt...
幾時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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