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深思的個案
What's happening? 為甚麼社署要對付這個母親? 為甚麼要調查五年? 他跟社署達成甚麼協議? 社署用甚麼方法使當事人一面受起訴,一面肯還款? 社署難道不意識到這次起訴會引起使政府陷於尷尬? 這個母親每月能領取多少綜援? 一家六口子女全部在學, 所領取的綜援夠用嗎?
單親母騙21萬綜援 官讚慈母 輕判服務令
(明報) 11月 16日 星期四 05:05AM
【明報專訊】獨力撫養5名子女的單親母親隱瞞在菜檔任散工約7個月共有5萬元收入,3年間向社署多領取21萬元。母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讚揚被告是慈母典範,在事件揭發後財政緊絀下盡力還款,長女出外工作後已不再領綜援,但仍須判最高時數社會服務令,以反映案件嚴重性。
被告陳少英(49歲)昨在庭上以紙巾輕擦眼睛,被告5名子女亦有到庭支持母親,其間最年幼的兒子因身體不適先行返家。她早前承認7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欺詐等罪。
長女覓得工作 主動放棄綜援
裁判官郭偉健判刑時指出,被告在申領綜援的3年間,曾當了約7個月的菜檔散工,而有關收入亦未必影響她申領綜援資格。另外,被告與社署達成協議,從 2003年開始每月向社署還款1500元,直至目前為止,已償還了逾6萬元,一家6口生活水平已低於基本需要。他又考慮到被告全家在長女找到工作後,已主動放棄申請綜援,全家每月只靠長女的1.3萬元過活,扣除向社署還款及稅項後,只剩約8500元作6人的生活費。在有限資源下,被告仍盡努力還款給政府,可見被告並不想濫用公帑。
郭偉健讚揚失婚的被告是慈母典範,犯案時子女只有8至15歲,均在求學。被告的行為亦令人感動,雖然如此,騙綜援始終是法理不容。但考慮被告長女剛出外工作,次子讀書成績很好,三女勤力找工作,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認為再「打散」這個家庭是不必要,也不能幫助社會;因此,判以最高時數,即240 小時社會服令,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獨養5子女 領綜援做散工犯例
他批評,社署從01年展開調查至今,拖延了5年時間,令被告長時間受困擾及打擊,引致失眠及消化不良。
案情指被告在98年5月,指自己是單親母親,育有5名兒女,丈夫亦已離家。被告聲稱沒有工作,離家的丈夫沒有給家用。社署完成覆核後,於同年6月向她批出綜援。至01年4月為止,她共獲逾30萬的綜援。社署於同年6月進行抽樣調查,發現她領綜援期間,約有7個月在菜檔任散工或兼職。
【案件編號︰TMCC2598/06】
3 Comments:
:: 黑夜的藍眼睛 (16.11.06, 23:46 ) sagt...
仍要向這母親致敬
就昊像浮花裡的母親
盡了人間最大的義務
艱難的日子要過
她沒有倒下去
她向孩子作了最好的身教
不要跟我說法律
法律許多時是不道德的
真正要判刑的人逍遙法外
打壓小婦人不遺餘力
sf 你沒有停下來
值得慶幸
:: sf (17.11.06, 10:55 ) sagt...
藍眼睛, clockwork建基於操, 不是建基於德, 如是我聞.
沒有停下來值得慶幸, 你亦然. 要是不介意我冒昧, 日後再來拜訪.
小香盈喜歡那手帕嗎?
:: 黑夜的藍眼睛 (17.11.06, 22:53 ) sagt...
歡迎再來
在寒舍留下一點溫暖(寒夜吃火鍋)
明天晚上團契四個女孩來開"婦女大會"
雖然我並不特別喜歡熱鬧
但能夠接待四海的弟兄姐妹
畢竟是我們的心願
也是這房子的歷史任務
如是 無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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