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沈旭暉罕有寫得清楚利落,直截了當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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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暉《給林局長的信﹕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求學所謂何事》(信報, 2011-06-30):
昨天﹐我們一群學術朋友在報章刊登聯署聲明「香港知識社會的臨界點」﹐希望你抽空一讀。也許你懷疑這時候發聲的﹐都是政治勢力的工具﹐但這名單包括數百博士或博士生、數百碩士﹐人數已突破七百﹐都是獨立思考的香港人﹐來自各門派十多國近百院校﹐除了你﹐誰能讓他們走在一起﹖聯署人既有活躍公民社會的朋友﹐也有以往甚少發聲的海外學者﹐觀點南轅北轍﹐像明光社的關啟文教授率弟子們聯署﹐名字就在左翼青年旁邊﹐這反映什麼﹖發起人之一陸偉棋博士曾是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員﹐為何牽頭﹖一些朋友曾在建制團體工作﹐對泛民、「五區公投」反感﹐為何廣邀朋友聯署﹖研究國際關係的筆者不談香港政治﹐為何當發起人﹖
答案無關政治﹐只有一個﹕在過去個多月﹐你在挑戰學術工作者的根本價值﹐侮辱對知識的尊重﹐方案完全沒有common sense﹐卻以真理在手的態度推銷nonsense。若一個完全抵觸知識的方案也被通過﹐一葉知秋﹐這是什麼社會﹖健全社會﹐必須有完善規範﹐這有兩個支點﹕一是法制﹐這是白紙黑字的﹐所以政府重視律師﹔一是知識傳承﹐這是無形規範﹐只能由學者把關﹐政府就不理會了。你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不是政治部長﹔工作是要建構制度﹐不是執行政治任務。制度所以成制度﹐因為它能符合基本規範﹐也就是「敗者替補」方案﹐無論修補前後﹐都沒有的規範﹕
1.定義命題﹕當是政治任務吧﹐立法原意要「杜絕」什麼﹖「五區公投」不過辭職議員自說自話﹐毫無法律效力﹐那不過是補選﹐現在因為投票率低﹐補選要被杜絕。似乎是你把它當作「是否保存補選」的變相公投了﹐但選民連參加了這公投也不自知﹐你以對方隨意演繹選票為橫蠻﹐何以橫蠻百倍﹖什麼「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政府是高登論壇還是強國論壇﹖要是下屆選舉某派候選人集體杯葛﹐投票率低﹐是否取締全部選舉﹖假如有區議員辭職搞「變相屋村公投」﹐這是否漏洞﹐又取締區議會補選﹖你要杜絕的是單一案例﹐而不能把它定義出來﹐延伸的一切能不自相矛盾﹖
2.對象主體﹕制度據說是對議員「玩野」的懲罰。罰了誰﹖不希望議員辭職再選﹐罰他們﹐也只能剝奪他們的被選舉權﹐這是否合法已是問題。現在分不清對象﹐卻懲罰他們的選民﹐讓他們沒有了代表自己的人﹐授權怎能扭曲﹖沒有政府有權力懲罰選民的﹐這是概念問題。在修訂方案﹐若無人願意夥拍梁國雄參選﹐他當選後入獄﹐田北俊替補﹐屆時的反應﹐你能應付 ﹖連懲罰這家長才用的字也用上、還罰錯人﹐子民有信心嗎﹖
3.理論應用﹕你說「選舉後補議員」﹐我們才疏學淺﹐不明白。在每人只有一票的前提下﹐要選擇合意的後補議員﹐除了挖空心思投一個估計剛好落敗的﹐怎投﹖投一人名單的﹐如何用一票選後補議員﹖現在又說遞補不是替補﹐但一人名單還是替﹐要正名﹐也是「落敗遞替雙補制」(Lam,2011b)﹐比原版本邏輯更混亂。政治學並非沒有選「第二喜好」的說法﹐但那採用單一可轉移票制﹐怎能比較﹖
4.設例論證﹕大律師工會提出七點解釋﹐學者指出漏洞﹐你說「極端例子」﹐不理。那由極端到不極端的分界在哪裡﹖制度要涵蓋一切可能性﹐由極端例子反證﹐才能杜絕漏洞﹐這是社會科學的根本訓練。你的回應﹐證明你承認統統是漏洞﹐不過不相信會出現。「信」是制度嗎﹖韓寒說有兩種邏輯﹕邏輯和中國邏輯﹐方案屬哪種﹖
5.比較案例﹕假如對你的制度有信心﹐何須訴諸外國勢力﹐何不承認全球獨家﹖但你不敢﹐說德國採用落敗補選制﹐被對方否定。如非忍無可忍﹐德方何不打官腔﹖現在再說修訂方案和德國(真的)「看齊」﹐但他們在同一名單用盡後﹐是其他名單敗者替補嗎﹖肯定不是﹐原打算再撰文﹐但算了﹐政府對知識還有渴求嗎﹖若刻意的誤導也能過關﹐比較政治這科取消好嗎﹖我們有誠意討論﹐但假如說公公有「男性元素」所以能生育﹐這是誠意嗎﹖
6.演繹推論﹕一次補選投票率低﹐可以反映很多東西﹐就算選民不滿該次選舉﹐也不可能反映他們希望如何處理不滿。假如政府有這樣精密的演繹能力﹐投票率高的時候﹐怎麼又演繹為反映「一籃子訴求」﹖說法要是成立﹐政府天天做民調 ﹐只要有一項證明市民滿意政府表現﹐政府就什麼授權都有了﹐再要什麼咨詢﹖
7.程序理性﹕假如民意清晰﹐毋須修訂方案﹔既然修訂﹐即民意不清晰﹐更沒有不咨詢的理由。假如前說屬實﹐特首毋須呼籲市民支持﹔就是我很支持﹐不設咨詢﹐意見怎被蒐集﹐憑感覺﹖都是忽悠。民意到哪個百份點才搞咨詢﹐有指引嗎﹖沒有。怎麼決定是否咨詢﹖政府定義的民意。循環論證。先例一開﹐什麼不可以﹖市民信任政府﹐因為相信政府依制度行事﹐官僚﹐但規矩。我認識的政務官對程序十分著緊﹐知否他們對你的方案冷嘲熱諷﹖這次特殊程序是常態﹐還是變態﹖若是常態﹐為什麼你的同僚不常﹖若是變態﹐多久來一次 ﹖
8.學術尊嚴﹕你的公式是(1)政治正確(杜絕漏洞)凌駕一切(愛國媒體曰「大局為重」)﹔(2)自言得民意認受 ﹔(3)反邏輯的漏洞乃危言聳聽﹔(4)再有反對聲音則讓友好演繹其「不可告人目的」﹐甚或上綱上線標籤外國勢力、港獨。那有什麼不「切實可行」﹖學者還敢發聲﹖撫心自問﹐這一套﹐屬於香港嗎﹖
香港是理性社會﹐這理性﹐不是用來對立激進的形式主義理性﹐而是基於對知識尊重的理性﹐這是比民主、自由更根本的基石。我們明白你的崗位﹐深信你(私下)不是不講理的人﹐無意把你妖魔化﹐這不符合我們規範。但你的工作﹐非得挑戰一切對邏輯和知識的尊重不可﹖難道香港已到了政治處理一切﹐容不下理性的地步﹖相信就是贊成「杜絕漏洞」的朋友﹐也不希望如此﹐覆巢之下﹐豈有完 卵 ﹖當兩大律師工會、四代學者、記協一致發聲﹐標榜中產專業的三十會號召「投筆從戎」﹐政府還推給外國勢力了事﹖除了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某君很努力為你偷換概念(又慘被你推翻)﹐批評筆者就替補制的國際設例文章「文不對題」、「天馬行空」﹐你遇過多少學者真心支持方案﹖吾道孤至斯﹖你們的「題」只有政治﹐不惜違背常規﹐誰愛「對」﹖假如社會連知識也不再尊重﹐變得反智﹐認同權力凌駕理性﹐失去理性的最後規範﹐那是怎樣的社會﹖我們需要政制局﹐不要政治部﹔不希望有一天沒有一國兩制﹐只有一國兩制研究中心。說到底﹐立法會數票、多少人遊行、閣下辭職還是高昇﹐不是微塵﹐就是浮雲。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政府是否尊重常識﹐乃社會穩定之最根本﹐重於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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