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因奉此
以下公函見於胡適日記民國十七年 (1928年) 八月卅一日條, 正好為近史所 民國常見公文用語 之實例.
中華民國大學院公函第264號
逕啟者,案准國民政府秘書處公函第3212號開:「奉國民政府令開:『大學院呈請改定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章程應照准,原有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著即取銷。此令。』又奉令開:『任命胡適、貝克、貝諾德、孟祿、趙元任、司徒來登、施肇基、翁文灝、蔡元培、汪兆銘、伍朝樞、蔣夢麟、李煜瀛、孫科、顧臨為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董事。此令。』各等因。奉此,除分別填發任狀並公佈外,相應錄令函達查照。」等由;附簡任狀十四件。准此,相應備函,連同原函,貴董事任狀一件,送請查收見復,此致
胡適先生
計送簡任狀一件
院長 蔡元培
* * *
此頭銜如何讀?
御前侍衛和碩額駙鑾儀衛掌衛事管理內圓明園事務總管圓明園八旗內府三旗官員兵丁大臣總管奉宸苑事務管理暢春園聖化寺等處事務管理養心殿造辦處總管御茶膳房武備院事務兼管火藥局兼管俄羅斯佐領議政大臣工部尚書臣福隆安
愚見:
御前侍衛 和碩額駙 鑾儀衛掌衛事 管理內圓明園事務 總管圓明園八旗內府三旗官員兵丁大臣 總管奉宸苑事務 管理暢春園聖化寺等處事務 管理養心殿造辦處 總管御茶膳房武備院事務 兼管火藥局 兼管俄羅斯佐領 議政大臣 工部尚書 臣 福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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